二、进一步精准宣讲政策。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为进一步诠释政策、解疑释惑,省纪委先后两次印发相关问题解答。但从实际情况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学习不够认真细致,一目三行只看标题,对专项整治有关政策规定了解不够、把握不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带头进,深入学、深入讲,系统学、系统讲,对专项整治的政策规定了然于胸,将政策规定讲全讲准,讲透彻讲清楚。
三、进一步增强宣讲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各系统要加强对下属单位的宣讲工作,针对下属基层单位党员干部在专项整治中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存在的思想困惑,认真组织开展宣讲,着力提升宣讲的实效性。通过宣讲,使违规收送过礼金礼品的党员干部受到深刻的纪律教育,在专项整治期间积极认错纠错改错,今后严守个人承诺,坚决反对和抵制违规收送礼金礼品的歪风邪气
附件: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有关政策宣讲提纲
附件
1.关于省委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初衷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针对近年来在我省查处的一系列腐败案件暴露出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违规收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这是省委正确把握和处理“树木”与“森林”的关系,为今后更好地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具体运用,是给违规收受过礼金礼品的党员干部提供一次纠错改错、教育挽救的机会。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体悟组织的良苦用心,把握住这次难得的机会,主动清退,主动上缴,放下包袱,轻装上阵,从今往后真正做到从严要求自己,兑现自己所做的承诺。
2.关于党员干部存在思想顾虑,如何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的问题
前期,各级各部门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珍惜和把握组织给予的机会。但目前仍有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存在顾虑,甚至有人担心是搞“钓鱼执法”“秋后算账”等等,这说明在宣传引导、政策解读等方面还需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从真正关心爱护干部、呵护好党的干部队伍这片“森林”出发,采取个别谈话、干部大会、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讲解答,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向下属单位延伸,帮助有这样那样问题的党员干部充分把握组织提供的整改机会,切实体会组织的良苦用心,消除思想顾虑,在集中专项整治期间主动清退、主动上缴此次专项整治前收受的礼金礼品。自身不净已是错误在身,若还没有把握住组织给予的纠错改错机会,那将是一错再错,哪天“东窗事发”面临的将是严肃惩处。
3.关于有的党员干部担心在上缴违规收受的礼金过程中会泄露个人身份信息问题
本次专项整治未要求登记上缴人的个人信息。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超过5万元人民币数额较大的转账业务,需要出具身份证。专项整治期间,若上缴金额较大,本人又不愿登记身份信息,可直接到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转账业务,也可到其他商业银行分次办理跨行转账业务(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均可)。
4.关于有的市(县、区)未设光大银行营业网点,如何将违规收受的礼金上缴到全省公布的统一专用账户的问题
上缴人所在地区未设光大银行营业网点,不影响上缴违规收受的礼金。省纪委已经公布统一账号,可以通过三个渠道向该账户上缴礼金:一是到所在地区的各商业银行办理跨行转账业务;二是通过网上银行进行转账;三是通过各商业银行的存取一体机进行转账。需要提醒的是,无论采取哪个渠道上缴,本人要妥善保存上缴的相关单据。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党员干部填写户名用简称、账号输入缺位少码,造成上缴的违规收受的礼金不能到账。因此,务必填准写全。全省上缴违规收受礼金统一专用账户名全称是“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账号共17位数字,具体是“78670188000005846”。
5.关于对以往收受的礼品(购物卡、消费卡、名人字画等贵重物品),怎么清退和上缴问题
可采取两种方式处理:一是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清退的礼品,主动上缴到纪委或其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将予以登记并严格保密;二是可以将贵重礼品折算成人民币现金上缴到省纪委公布的统一专用账户。
6.关于对以往收受的美元等外币礼金,如何进行上缴问题
对于违规收受的美元等外币礼金,也可采取两种方式处理:一是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清退的,主动上缴到纪委或其派驻(出)机构,纪检监察机关将予以登记并严格保密;二是可以将收受的美元等外币礼金结汇成人民币现金上缴到省纪委公布的统一专用账户。
7.关于担心事后追究违纪行为的问题
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礼金专项整治是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具体体现,凡在这次集中专项整治期间,自觉纠错改错、主动上缴违规收受礼金的,之后一旦“东窗事发”不再予以追究。
8.关于上缴什么时间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和多大数额才不予追究的问题
陕办字〔2018〕92号明确“对以前因各种原因不能自行清退的礼金,要如数上缴纪检监察机关或专用账户”,这就意味着本次专项整治开始前任何时间违规收受的礼金都在上缴即不予追究的时限范围内。主动上缴违规收受的礼金没有数额限制。
9.关于统计“零上缴”情况
有的地区和部门担心本单位是“零上缴”,过于注重追求“上缴数额”,对下属单位摊派上缴任务,这是执行本次集中整治政策的严重偏差,必须坚决予以纠正。省纪委之前统计礼金上缴情况并予以通报,目的在于督促各地区各单位加大督导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并不是对各地区各部门上缴情况的排名考核。
10.关于各地区各部门是否需要掌握本单位党员干部在此次专项整治中的具体清退、上缴情况问题
党员干部无需对本人过去收送情况和此次集中整治期间清退、上缴情况作出说明。各单位也不统计和不要求党员干部上报清退、上缴违规收受礼金礼品情况。只须在党员干部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公开场合对今后坚决不收送礼金作出承诺,并将承诺的书面材料按干部管理权限向纪委(纪检组)备案。
11.关于查处违规收送礼金人员层级普遍过低的问题
为强化警示震慑,省纪委要求在这次集中专项整治中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形成敬畏法纪、严管严查的氛围,查处的重点是全省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但从实际情况看,各地查处的案例多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存在执纪宽软,跑偏发散等问题,请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附件下载: |
党建园地